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流出情况的报表。被查企业对现金流量表的粉饰,其目的主要是虚夸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由于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其粉饰的难度比损益表要大。但企业粉饰现金流量表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对现金流量表进行查证,可以确证现金流量表编制的正确性,为会计信息用户了解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来源和运用去向,分析、判断企业偿付债务和支付股利的能力,评价企业财务结构及现金收支对适应外部经营环境的能力等提供合理的保证。
对现金流量表粉饰的查证,首先要建立在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现金等价物账户的查证基础上。确证这些账户记录真实、正确、合理、合法、完整后,可以按照现金流量表的基本格式编制一张查证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各项目的数额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现金等价物账户的摘要提示和相应金额,对照现金流量表具体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分项加总填列。然后,将工作底稿与被查单位的现金流量表进行比较,对差异较大的项目应重点查证。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